{{ $t('FEZ001') }}衛生組
{{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本市衛生局109年11月4日高市衛疾管字第10940893600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顯示,社區間持續有流感、水痘、病毒性腸胃炎、腸病毒等疫情發生,且近期南北人流往返及公眾集會活動舉行頻繁,爰請加強以跑馬燈、電子看板及官方網站等方式持續宣導防治措施。
三、針對發燒個案應提高警覺並加強監控,落實群聚通報時效性,如發現符合通報條件者,應依高雄市「學校類流感、腹瀉及水痘群聚通報規定」、「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安親班)及樂齡學習單位類流感、腹瀉及水痘群聚通報規定」、「腸病毒通報及停課規定」公告、「人口密集機構傳染病監視作業」辦理,於24小時內完成通報,並配合疫情調查、採檢及落實感染管制措施,以避免疫情擴散防範群聚事件發生。
四、有關流感最新資訊與相關防治措施及衛教素材(如附件),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流感專區項下瀏覽/下載參考運用,或至衛生局網站(https://khd.kcg.gov.tw/)業務科室/疾病管制處/流感防治資訊/最新消息項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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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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