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復健輔導組長吳汀原
{{ $t('FEZ002') }}輔導處|
主旨:防疫停課期間,請學校(幼兒園)持續關懷學生並落實通
報,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00062651A號函辦理。
二、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3條等規定,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在執行職務,知悉
有疑似家庭暴力或知悉兒童及少年有遭受傷害情形,應立
即至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網站通報(網址
https://ecare.mohw.gov.tw/),至遲不得逾24小時。
三、請學校(幼兒園)持續關懷學生、幼兒有無受虐、性侵害、
兒少未獲妥善照顧(兒少脆弱家庭)、家庭暴力等事件發
生,並利用線上學習機會,提醒同學各種預防觀念,使學
生能夠學會自我保護,建立應有的危機意識;於防疫停課
期間關懷不間斷,透過臉書、班級群組等知悉有上開情形,
立即辦理通報。如為輔導關懷學生,仍應持續關注與
關懷。
四、檢附「高雄市各級學校暨幼兒園知悉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
少年通報方式說明表」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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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5-31
{{ $t('FEZ014') }}2021-06-30|
{{ $t('FEZ004')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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