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復健輔導組長吳汀原
{{ $t('FEZ002') }}輔導處|
轉知內政部移民署110年「新住民及其子女海外培力計畫」活動簡章,請符合資格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
報名對象資格:
1. 新住民:與國人結婚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
門居民及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且在臺合法居留、定居或設
有戶籍者。
2. 新住民子女:現(或曾)符合上述新住民之子女,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
居住及就學者。
3. 學校師長:教導新住民子女之正式專任教師或同校主管人員,且非新
住民家庭成員之親屬。
4. 合法立案民間團體之工作人員或其主管人員。
5. 新住民或其子女之同儕:現就讀大專院校(含以上)與新住民或其子女同
校或跨校的同儕(其同校或跨校同儕不限為新住民子女,可為國人子女
或外僑學生等正式在學之學生)。
主旨:函轉內政部移民署110年「新住民及其子女海外培力計
畫」活動簡章,請惠予協助宣導,鼓勵符合資格之人員踴
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0年3月3日移署移字第11000280941號
函辦理。
二、為發揮新住民及其子女的多元文化背景,藉由暑假期間返
回新住民之原生母國(地區)執行計畫至少14天,進行跨
文化學習、跨國校際交流、公益服務交流及國際職涯探
索,增加自我認同,投入公共事務及培育多元文化國際人
才,接軌全球發展,以為臺灣國際人才培力奠基,內政部
移民署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旨揭計畫自即日起受理報名至110年4月6日(星期二)截
止,以郵戳為憑寄至「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臺北市中正區
廣州街15號5樓移民輔導科),詳細內容請至移民
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immigration.gov.tw)及新
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https://ifi.immigration.gov.
tw)最新消息下載,或洽詢專線02-23889393分機2592周小
姐。
四、檢附內政部移民署函、報名簡章及申請表單各1份。
五、另本案海外培力出國期程規範等,仍同時需依中央流行疫
情指揮中心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最新
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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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3-12
{{ $t('FEZ014') }}202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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