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依據銓敘部110年4月30日部法二字第1105349278號函暨教育局人事室公告(B110002048)辦理。
二、為精進公務人員考績法制,銓敘部自109年下半年起,再次啟動考績法研修相關作業,並已於109年12月間,透過開會研商及函詢方式,徵詢中央暨地方各主管機關之意見。考量考績法制與公務人員權益密切相關,為期考績法制之研修,更周延完備並符合時需,該部預訂於本(110)年5月間陸續辦理5場次公聽會,以傾聽基層公務人員對於考績法制研修之看法。
三、為廣納各公務人員修法意見,銓敘部檢送問卷調查表1份,針對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法擬提供建議者,可填寫該份問卷調查表(僅限公務人員填寫,每人限填1份)。
四、檢附公聽會會議資料及問卷調查表各1份,如欲提供建議者,請自行下列列印問卷填寫後,於110年5月12日(星期三)下班前將送交至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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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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