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學組
{{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有關教育部110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0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129371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新課綱實施,請相關教師積極參與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其他領域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教育部將依據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大學於110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前開學分班,其後續作業如下:
(一)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25人以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二)確定開班學校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教師順序通知其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三)請有意願申請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其他領域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教師,速洽教務處
{{ $t('FEZ003')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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